第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先进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促进标准市场化发展,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鼓励标准与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