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烟花爆竹批发点的布点规划,区(县级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布点规划。规划布点应当遵循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