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划定和调整禁止燃放区域应当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