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采取备案管理、排气监督抽测等措施,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