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捐赠财物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对捐赠财物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