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等部门,按照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对水功能区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和管理。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