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八章 预算公开监督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结果、资金使用绩效及绩效评价结果,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