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扶持第三十三条已修改种子管理机构应当无偿为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信息、咨询、技术等服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