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四节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五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祭祀活动的监督管理,引导公民文明、绿色祭祀,防止产生大气污染。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