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四节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第四十七条有效农业农村、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指导农林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