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委员会组织运行、履行自治职能、协助相关工作及保障机制等,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