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服务条例/第二章 口岸开放第十五条有效市口岸服务部门应当会同口岸查验机构、本市有关部门定期对口岸现场查验设施条件和吞吐运能、通关业务量、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协调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