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