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第五十条有效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向旅游者说明下列事项:(一)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二)旅游目的地需要旅游者注意的法律规范和风俗习惯;(三)发生紧急情况,需要医疗救助的注意事项;(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旅游者说明的其他情况。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