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院校、专业的建设,促进旅游科研、教学和职业培训工作,培养旅游专业人才。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