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防治散煤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