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