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办理登记手续上道路行驶,或者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残疾人证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