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四十七条有效本市实行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办法,合理设置快速理赔服务站点,方便事故处理。对于符合快速理赔标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