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一条有效在设置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公交车应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遇有障碍时,公交车可以临时借用相邻车道行驶。公交车、九座以上的载客车辆可以全天使用公交车专用道;其他机动车可以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的时段使用公交车专用道。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