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条有效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同时被放行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时,左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行驶的直行车辆先行。车辆遇有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列队横过车行道时,应停车让行。车辆遇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主动让行。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