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二条有效开发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由所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和设置,验收合格后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维护。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