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有效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相应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