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宣传和服务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合法经营活动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