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微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融资、营商环境等方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指导、帮助和服务。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