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引进各类科技创新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人才服务计划,享受住房、就医、就学、落户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在职称申报、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与指导。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