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一条有效第一条为了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