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建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重点监管名单制度。

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知识产权失信违法严重程度,确定重点监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