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七章 信用监管第六十一条有效建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知识产权失信违法严重程度,确定重点监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