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章 火灾扑救和调查第四十七条已修改有关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救援机构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及时、无偿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