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禁止安装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