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城镇应当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体育活动。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