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拟订文明行为促进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