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及采矿权的承包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除依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的经营,原则上实行谁登记注册谁经营的制度,未经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采矿权人不得以承包经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