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小型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应当向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预交闭坑保证金,其闭坑工作经验收合格的,保证金及利息予以返还。

闭坑保证金的预交标准和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