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冈石窟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云冈石窟保护标志和界碑的,由云冈石窟保护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尚不严重的,并处二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