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登记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电动车登记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并监制。电动车登记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工本费的收取,应当严格执行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