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未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