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河道整治和建设第八条有效河道整治和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通畅。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