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四章 供热收费第三十七条有效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收取热费,并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