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煤炭资源保护办法/第四章 煤炭资源储量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在煤矿区进行铁路、高等级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等可能压覆煤炭资源的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