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商品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