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广告经营者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不得为无酒类商品生产、批发许可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酒类商品广告。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