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同级人民政府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