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和考核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层级监督和考核评议。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