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护和改善沱江流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