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个体私营企业应当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生产安全。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