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开发区应当依法实施市场准入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用地标准等内容的审查。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的新兴产业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模式。

鼓励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好、产业关联度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进入开发区。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