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四章 激励与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文化工作人员。专职文化工作人员的招聘、调整,应当征求县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文化公益服务岗位,负责文化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