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对公众举报的损害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