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测绘条例/第三章 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第十八条有效城乡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执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测量技术规范。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执行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